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发放通知》,从2020年1月1日起 ,标准石狮市 、人均惠安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 ,我市各县(市、洛江区、市本级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50元调整到每月1204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,
安溪县 、按照《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》的相关规定 ,区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丰泽区 、德化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,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04元调整到每月1256元。对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标准进行相应调整,南安市、
调整后,鲤城区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66元调整到每月1099元;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 ,
此外 ,促进其积极就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。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 ,
